沒有師生的校園。本報資料照/記者許正宏攝影 分享 facebook 今天行政院預定通過「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」,最後雖未通過但教育部也說大原則不變,對此,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說,「不清楚未通過原因」,但教育部說原則不變,那應該不會符會民間團體的期待,建議教育部應把民間團體的訴求納入條例之中做更大幅度的修正。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質疑,校方恐怕會把學生或老師當做人質,不斷要求教育部讓利,最後受害的反而是納稅人及學生的權利。「不懂為何需特別設位私校退場基金」,他說,學校的責任就是讓學生原校畢業、安置老師,並不需要更多的金錢協助,一旦這些錢被學校用來償還貸款,將是把納稅人的錢用來補貼私校董事會。陳政亮說,如果條例就這樣通過的話,許多私校可能不會認真辦學,反而希望儘速退場,學生、老師變成私校的人質,而教育部稱是提供誘因讓私校退場,但不需要誘因,時間到了這些私校就會自然退場,基金反而給了他們討價還價的空間。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也說,目前條例還沒通過,就有許多企業覬覦學校財產,無心辦學卻又希望獲得校產,通過條例後可能會有許多學校退場,但這些原本應回歸公共的校產卻變成財團的財產,而學生被迫轉學、輟學。陳書涵指出,其實私立學校中與董事會相關經費僅有一開始的「捐資興學」,續都是學生的學雜費及教育部的獎補助款,而辦學目的不存在,就應回歸公共使用。而最後該條例未通過院會,陳書涵則說,「不清楚未通過原因」,但教育部說原則不變,那應該不會符會民間團體的期待,建議教育部應把民間團體的訴求納入條例之中做更大幅度的修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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