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因前男友不願分手還出言恐嚇,導致她心生恐懼,時常處於驚恐狀況,飽受精神折磨。 情境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任職台北一間養生館黃姓男子、蘇姓女子為同事兼男女朋友,黃男2015年疑不滿被提分手,涉嫌不斷傳LINE恐嚇包括「封鎖我等於封鎖妳兒子穴道」、「在特種部隊不是幹假的」等語多達30封,蘇女飽受精神折磨,提告民事求償,台北地院判賠36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黃男審理時辯稱,他們感情出狀況後,曾委請有婦之夫的黃男幫忙協調,但蘇女缺乏道德良知,竟和該名黃男交往,他才發出嚴厲警告,另外控訴,2015年至今蘇女不斷在同事間汙衊他。法官指出,黃男2015年8月起開始用LINE傳訊息給蘇,「每月花幾萬元請兄弟到妳店裏侍候你們兩個我還花得起」、「我將在妳家社區大量散發妳是別人小三,破壞別人家庭的傳單」等,黃男遭封鎖後改傳給蘇的友人「如在路上被我堵到,一定把她的嘴巴打歪」、「我點穴倒在她兒子身上,如不幫他解開他就慘了」等,總計30封。蘇女指控不論直接收到訊息或別人轉達,導致她心生恐懼,時常處於驚恐狀況,飽受精神折磨,被迫不斷換工作,且需要就醫。刑事部分黃男遭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5月徒刑定讞,蘇女另民事求償56萬元;法官不採信蘇男說詞,審酌蘇男碩士畢業,離婚,依每則訊息須賠5000元至2萬元不等,合計判賠36萬元,可上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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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信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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